裝修保障網訊 8月22日,看到本報《5套房“變身”64間膠囊房》系列報道后,漢陽區十里和府小區居民致電本報投訴:小區3棟1708號經濟適用房,正在改建膠囊房,將來出租后,肯定會影響居民生活,懇請記者前往采訪。
90平經適房隔成6房4衛 險被業主改建膠囊房違規出租/資料圖文無關
一套房隔成6房4衛
居民投訴后關門裝修
8月23日下午,記者來到位于漢陽區十里鋪的十里和府小區。乘電梯來到3棟17樓,只見1708號房大門緊閉,敲了半天門,無人開門。
聽說記者來采訪,武漢冠合物業公司黃經理開口就問:“你們是為膠囊房的事情來的吧?”
黃經理介紹,小區共有3棟高層住宅樓,1、2棟是還建房,3棟是經適房。8月2日起,1708號房開始裝修。過了三四天,他們發現后進去查看,見施工人員用石膏板等材料,將面積90.89平方米的3室2廳2衛,分隔成6間房、4個衛生間的膠囊房,其中一間房還是廚房改建而成。他們責令施工人員停工,對方不聽。他們打電話給業主程某,程某說房子租給了別人,他不知道這件事。
經適房是政府建的保障房,不光違規改建膠囊房,還違規出租!物業公司感到事態嚴重,他們打電話給程某,要求他收回房屋,停止施工,恢復房屋原狀。同時,物業公司向漢陽區房管局口頭報告,區房管局要求物業公司立即制止程某的違規行為,并向該局提交書面報告。
黃經理說,在打電話做了七八次工作后,程某口頭答應停止施工,拆除裝修。
記者當著黃經理等人的面,撥通1708號房裝修負責人的電話,問他裝修房子干什么?他答:“給自己的公司作員工宿舍,只住幾個人。”記者要求面談,他答應了。但過了幾分鐘,程某又回電說:“房子不裝修了,準備拆掉。我很忙,就不過來了。”
記者又撥通程某的電話,他說自己在上班,很忙。記者要求約時間面談,他說:“我沒時間接受采訪。”
3棟一戶居民稱,1708號房裝修一星期后,有位準備裝修新房的朋友來家作客,聽說1708號房在裝修,特意進去“取經”,驚奇地發現這套房被隔成了6間房、4個衛生間!朋友直埋怨:“你怎么不管管啊,人家在裝修膠囊房呢!”這戶居民才如夢方醒,馬上向物業公司投訴。物業公司說知道此事,已跟業主打了招呼。從那以后,1708號房就關起門來,繼續裝修。
涉事經適房為搖號所得
業主申購時是無房戶
記者采訪時,十里和府多位居民表示,他們已聽說1708號房租給別人,正在改建膠囊房。他們都對這種行為感到氣憤,“能將經適房出租,說明他有房子住。應該查查,他是怎么得到經適房的?”
8月26日上午,記者前往漢陽區房管局采訪。該局相關負責人出示了冠合物業公司呈交的書面報告,內容如下:3棟1708號房主程某私自將其所購經濟適用房,出租給社會人員改造為多套房(俗稱膠囊房)使用,我司經多次協調勸阻,業主程某才口頭應允停止該違法行為,收回房屋。由于物業公司權限所致,我司只能對此違法行為進行勸阻!現將該事宜匯報給貴局,望給予指導和支持!
當天,該局還收到市長專線轉來的一份督辦單,也是居民投訴1708號房改建膠囊房一事。
漢陽區房管局的電子檔案顯示,十里和府3號樓經適房2009年搖號發售,共114套,售價2822元/平方米。1708號經適房為程某搖號中號所購,至今沒辦房產證,程某名下也無其他房產。
程某申購經適房的地址是漢陽區洲頭街公路二院社區。記者又來到洲頭街辦事處,工作人員調出經適房申購資料。上面記載:程某夫婦屬無房戶,月人均收入650元,符合經適房申購條件。
社區群干說,程某當時借住父親的房子,后來搬走了。現在,他父親的房子也轉讓了。
房管部門組成專班查處
膠囊房一夜之間消失
出租經適房,將經適房改建成膠囊房,均屬嚴重違規行為。漢陽區房管局負責人當即表示:嚴肅查處,決不姑息!8月26日,該局由保障科、物業科、房屋安全鑒定站三個科室組成調查專班,展開調查。
8月26日下午5時許,記者再次打電話采訪程某。他說:“你們搞錯了,沒有出租經適房這個事情,你們聽誰說的?”記者說:“你說沒有出租房子,但改建膠囊房不是兩天了,你的意思是你自己做的?”他說:“不存在你說的那個事情。”記者又問:“你能不能把房門打開,讓我們進去看看?”他說:“你想看什么?不好意思,我很忙,沒有時間。”說完掛斷了電話。
接著,記者給程某發短信,再次提出采訪要求。當晚6時許,程某回電解釋,他委托一位朋友裝修房子,但朋友沒有按照他的意圖施工,現在他打算把裝修拆掉,將房屋還原。
8月26日下午、27日上午,漢陽區房管局工作人員兩次登門,1708號房均大門緊鎖,無法進入。他們打電話給程某,稱出租經適房、改建膠囊房均屬違規行為,責令他立即停工,前來開門接受檢查。程某堅稱自己沒有這兩項違規行為,自己工作忙,不能前來。無奈,工作人員先后下達兩份整改通知書,請物業公司代收。
8月27日晚,記者打電話給冠合物業公司負責人黃經理詢問情況,他說:“程某已經將膠囊房拆了,恢復了房屋原狀。”記者問有誰在場?黃經理說,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在場,并拍了照,照片發了一份給區房管局。記者請他傳一份照片過來看看。他說:“人家拆都拆了,你們老糾結這件事干什么?”
3棟一戶居民證實,8月28日,透過敞開的房門看去,1708號房內已拆得空空蕩蕩,建筑垃圾也已運走。
違規出租經適房
拒不改正會收房
前天,記者再次來到漢陽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稱,他們已經聽說程某拆除了膠囊房。物業公司通過手機發送了照片,但他們沒收到。
記者又來到十里和府,要求看拆除膠囊房的照片。冠合物業公司黃經理說,照片是別人用相機拍的,已經拿走了。他說:“人家知道錯了,改了就行了,何必老問這件事?”
漢陽區房管局保障科負責人說,2009年出臺的《武漢市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完全產權前,購房人不得用于出租或者轉讓。如果違反此項規定,由區房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拒絕改正的,依規定收回或者按合同約定處理,并取消其再次申購經適房的資格。改建膠囊房也屬違規,房管部門有權責令改正,并恢復房屋原狀。
市房管局產權處負責人解釋,按規定,經適房購房滿5年后,取得了完全產權,才能上市交易,包括出租和轉讓。如果沒滿5年就出租或轉讓,屬違規行為。
漢陽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程某不露面,不開門,使得調查取證非常困難。但不管這兩種違規行為是否屬實,程某拆除了裝修,恢復了房屋原狀,已經改正了自己的行為。按規定,不會收回其房屋。“這件事給經適房住戶敲了一記警鐘:切莫為了蠅頭小利,給自己家庭造成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