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李先生與濟南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合同進行家裝。按合同規定,完工時間應在60天內,但至今仍未完工,該公司還要求李先生提前交尾款、變更低價套餐。這一行為明顯違反了裝修合同,但該公司拒絕作出賠償。
市民:該公司行為違反合同
李先生告訴記者,2016年11月11日,他與該公司簽訂合同,花費3.5萬元進行家裝。“說好60天內裝完,但他們一直拖著!”李先生介紹,簽訂合同后,本以為家裝能正常進行,但今年1月中旬,公司卻突然停工,衛浴沒有安裝。隨后,他多次致電該公司,但均無人接聽。
春節后,李先生再次聯系該公司,對方稱年前是因工人回家才導致停工,現在可以開工,但李先生之前選好的衛浴套裝已經沒貨,需要更改套裝。“我當時選的那套衛浴價值5000元,他們給我改成了2000元的衛浴,也沒說要退還差價。”
此外,公司還告訴他,如果開工,需要先交1750元的尾款。“合同上有明確說明,只有家裝完畢,驗收合格后才交尾款。”李先生稱,因為不同意提前交付尾款,該公司至今沒有為其安裝衛浴。
李先生對此十分不滿,曾多次找該公司討說法,但未得到滿意答復。
該公司:事出有因擔心賠錢
該公司的一名王姓工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合同上確有說明,但考慮到實際情況,如果安裝后客戶不付尾款,會造成損失,只能交尾款后才能進行安裝。“哪怕先把裝具搬到他家也可以,面對面交尾款、安裝。”對方介紹說,李先生之前選的衛浴套裝,是一位當時處理此事的設計師的空頭承諾,現此人已離職,而公司規定安裝的原本就是2000元套裝,無法為其更換。
耽誤時間能否給客戶賠償?該工作人員表示,正常來說50天左右便可施工完畢,但因天氣原因,沒有達到施工條件,而且施工工人回家過年,所以才延期,此事已在停工前與客戶進行溝通。這段時間,因為實在與李先生“溝通不下去”,才又造成延期。像這種情況,公司將不予賠償。(來源:
舜網-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