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區(qū)南口中心七間房小學給教室裝修后,四年級學生小麗(化名)患上極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患病8個月后,11歲的小麗離開人世。為了討說法,小麗父母起訴學校索賠。今年3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決學校賠償小麗父母各項損失42萬余元。目前,賠償款已執(zhí)行到位。
事發(fā):
小學生突患再生障礙性貧血
小麗的父親回憶說,2012年夏天七間房小學開始翻建、裝修,直到2012年9月1日開學,裝修仍未完工。2013年1月10日,學校開始裝暖氣,并在暖氣管上刷油漆。小麗的母親回憶說,2013年1月下旬的,她給女兒洗腳,無意中看見女兒腳面和小腿上有好幾處出血點。當時她沒注意,以為是痦子,但過了兩天,她發(fā)現(xiàn)女兒下肢上有越來越多的出血點,這時她感覺不對勁了。
2013年1月31日,母親帶著小麗去了北京兒童醫(yī)院。經住院檢查,2013年3月14日,小麗被確診為再生障礙性貧血(極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以骨髓造血細胞增生減低和外周血全血細胞減少為特征,臨床以貧血、出血和感染為主要表現(xiàn)。發(fā)病與化學藥物、放射線、病毒感染及遺傳因素有關,苯及其衍化物和該病的關系已經被許多研究所肯定。
父母困惑小麗怎么會突然得這種病呢?2012年8月,小麗因為感冒曾經在昌平區(qū)南口鎮(zhèn)的一家診所做過血液檢查,當時化驗顯示一切正常。小麗剛看病時,天津某檢測中心一位工作人員給孩子出了一份關于DNA損傷的檢測報告。“我們去拿報告那天,那個人直接問我們,近家里是不是裝修了?”小麗的父親說,妻子回家問女兒。小麗這才告訴媽媽,她的課桌正挨著剛刷過油漆的暖氣管。
悲劇:
小女孩錯過7次救命機會離世
聽了女兒的話,小麗的父親開始一趟趟地去七間房小學、昌平區(qū)教委尋求幫助。
2013年4月10日,昌平區(qū)教委給小麗父親的回復稱,2013年1月31日,七間房小學學生小麗被查出患有再生障礙性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的發(fā)病機制極為復雜,刷暖氣管與再生障礙性貧血有沒有必然聯(lián)系,需要醫(yī)學部門鑒定。“建議您通過司法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昌平區(qū)教委在回復中提到,七間房小學本著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精神展開了獻愛心活動,共捐款12296.3元。”
小麗本來有好幾次機會可以通過骨髓移植手術恢復健康,“但因為出不起治療費,機會都錯過了。”小麗的父親說,醫(yī)院曾先后7次發(fā)出進倉手術通知,但家里沒錢,交不起30萬元保證金。
小麗的父親稱,后來昌平區(qū)政府的工作人員給醫(yī)院匯入38萬元。但遺憾的是,小麗失去了進倉等待手術的條件。2013年8月,這個11歲的女孩離開了人世。
法院:
裝修與患病不排除因果關系
小麗的父母決定起訴學校,夫妻倆要求南口小學(主管七間房小學)賠償醫(yī)療費100萬元、護理費26850元、營養(yǎng)費1837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8950元、住宿費2000元、交通費13232元、死亡賠償金87.82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200萬元、喪葬費38778元、親屬辦理喪葬事宜的誤工費5000元。
法院認為,根據(jù)小麗在2012年8月25日在北京南口華軍門診部的檢驗結果,其白細胞值為8.8,在正常范圍內,而其在2013年2月初即被診斷出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法院認為,在該段期間內,依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可證實,七間房小學在暑期對學校教室進行過裝修,在2013年1月10日左右加裝暖氣并粉刷油漆,依據(jù)目前針對再生障礙性貧血致病機理的研究,毒物影響特別是油漆中所含化學毒物苯與再生障礙性貧血之間存在關聯(lián),裝修之后對房屋進行一段時間的通風換氣目前已經成為社會共識。因此,七間房小學的裝修行為與小麗的損害后果之間不能排除因果關系。
法院認為,小麗的損害后果系多種原因復合所致,綜合考慮小麗日常生活環(huán)境、飲食以及七間房小學粉刷暖氣管道所用的漆屬于合格產品,在粉刷后也進行了通風換氣及更換教室等行為,采取了一定的避免措施,且暖氣刷漆后學生并未長期使用該教室等因素,從規(guī)范學校行為和撫慰死者家屬的角度考慮,確定校方應承擔30%的賠償責任。
今年3月29日,北京市一中院終審判決南口小學賠償小麗的父母各項損失42萬余元。目前,賠償款已執(zhí)行到位。(新聞來源:《法制晚報》)
律師:
環(huán)境傷害維權 證據(jù)搜集至關重要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毒跑道、毒校服、致學生患病索賠的案件雖然屢見報端,但終審判決學校與學生患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學校應承擔賠償責任的,在國內尚屬首案。多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北京市一中院的判決具有一定判例意義。
北京大成(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瓊提醒家長,保留證據(jù)重要,如使用說明書、購物憑證及對物品及周圍環(huán)境的影像留存等。對于環(huán)境問題致病,涉及到生產者、使用者責任的區(qū)分問題。
昨晚,王曉瓊接受華商報記者電話采訪時稱,該案中小麗2012年8月25日的血液檢驗報告對判決朝著有利于家屬的方向發(fā)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小麗患病前白細胞值正常,說明小麗當時是健康的,這個證據(jù)對家屬非常重要,這也從側面說明,孩子在學校、培訓機構等公共場所受到類似傷害,證據(jù)搜集、保全至關重要。因為所處環(huán)境、所穿衣物等導致孩子出現(xiàn)不適甚至病癥,家長除時間帶孩子到專業(yè)醫(yī)療機構檢查外,同時應著手收集相關證據(jù),看學校、校訓機構的相關產品是否符合質量標準、環(huán)保要求。有些證據(jù)搜集有困難的,可委托公證機關取樣檢測,然后進行證據(jù)保全。
該案也提醒學校等公共場所,一定要提高公共安全服務意識。不管是否具有主觀故意,一定要確保公共設施、設備的安全,向公眾提供安全有效的服務,否則就要承擔賠償責任。(整合來源:新浪家居)